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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食品清关方案简介和食品进口所需详细资料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16-04-14 16:36:20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食品进口所需报关资料

 

1.   提单(加盖收货人中英文对照章,如果电放还需电放保函),

2.   发票

3.   装箱单

4.   合同(如有外贸代理,则需代理合同)

5.   报关委托书

6.   报检委托书

7. 包装证明(木质包装,提供正本IPPC说明——前提是木质包装上面有IPPC章。或者由发货人官方出具的熏蒸证明;如果是非木质包装,提供外方出具的正本非木质包装证明)

8.   国外卫生证书

9.   国外原产地证

10.  灌装证明(红酒需要)
11.  葡萄品种证明(红酒需要)

12.  中英文标签(样本见附件一)

13.  收发货人进口食品备案(详细资料见附近二)

 

食品进口操作流程:

收发货人备案

  食品进口收货人和发货人企业备案
换单
 海洋提单,直接换单,
 货代提单,二次换单

报关预录入:
 红通道:一般贸易一般都为红通道。
 发送预录信息至审单中心,海关做电子审单;海关对单证货物存有疑问,则会电脑退单,通知报关员与海关联系;如果没有问题,审单科的审单时间一般为半天到一天会电子放行。绿通道:手册和免表一般为绿通道。
 发送预录信息至审单中心,只要信息与舱单信息相符,电脑将做直接放行。
(注:舱单信息是由船公司根据海洋提单发送给海关的货物信息,应该与换回得港区提单内容一致)

商检:
  到商检局中文标签制作审核、企业备案、食品初次进口系统备案,商检局出通关单 

现场申报:
 在进口口岸做现场申报。由现场海关接单,审单,出税单。出税单后,缴付税金。付款方法:开本票/客户EDI支付/缴付税金后,由海关核税,一放行。
 做一放行同时可以知道是否查验,没有查验,可以直接二次放行。如果查验则需要报关员排查验计划(查验都在第二天进行)。
 查验完毕后,货物没有问题,查验处会有放行信息发至口岸放行海关。做二次放行。
 货物如果有问题,查验处会有查验关封交至口岸海关,由口岸查验处理海关处理。根据查验处理海关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。

送货: 
 车队前往报关员处拿提单。

  现在在商检仓库贴标签,申请商检局老师检验,然后放行
 由于食品需要动检查标签,所以车队需要前往港区排动卫检隔天计划。计划通过后,结账(港杂费,理货费,放箱费,疏港费等)提箱,将货送到动卫检场地进行检疫。
  检疫结束后可以直接送货。如果检疫出现问题,则根据建议老师的要求进行处理。(检疫时间为半天左右)

  商检局出卫生证书(一般在报关送货以后的20-30工作日)

脚注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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